2016年5月25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,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从2016年6月1日起,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:1710元、1550元、1390元,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:17.1元、15.5元、13.9元,二者平均增幅皆为6.9%,这是我省连续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
2016年5月25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,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从2016年6月1日起,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:1710元、1550元、1390元,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:17.1元、15.5元、13.9元,二者平均增幅皆为6.9%,这是我省连续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